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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和废止印章的通知

发布者:党办发布时间:2020-05-11 14:57浏览次数:

 各单位、部门:

根据《关于滨海农业学院党内机构及隶属机构相应更名的通知》(广海大党〔20202)和《关于同意成立经济学院党委和纪委的批复》(广海大党〔202034)的文件精神及工作需要,现启用“中共广东海洋大学滨海农业学院委员会”“中共广东海洋大学经济学院委员会”印章2枚。

原“中共广东海洋大学农学院委员会”“中共广东海洋大学经济学院总支部委员会”2枚印章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新启用印章印模和废止印章印模 

   


   中共广东海洋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202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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