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党办发布时间:2020-05-11 14:57浏览次数:
各单位、部门:
根据《关于滨海农业学院党内机构及隶属机构相应更名的通知》(广海大党〔2020〕2号)和《关于同意成立经济学院党委和纪委的批复》(广海大党〔2020〕34号)的文件精神及工作需要,现启用“中共广东海洋大学滨海农业学院委员会”“中共广东海洋大学经济学院委员会”印章2枚。
原“中共广东海洋大学农学院委员会”“中共广东海洋大学经济学院总支部委员会”2枚印章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新启用印章印模和废止印章印模
中共广东海洋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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