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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升国旗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党委办发布时间:2020-09-30 08:30浏览次数:

各单位、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增强国家观念和爱国主义意识,激励广大师生将爱国热情转化为自觉的爱国行动,根据《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教育系统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的实施意见》(教党[2016]4号)文件中“各高校要加强国旗、国徽、国歌的教育,庄重升旗仪式”的要求,结合目前疫情防控要求(每次不超过500人),现将本学期升国旗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每周星期一早上7:00, 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

二、地点:湖光校区海洋广场、海滨校区共青广场

三、参加对象:

(一)湖光校区:1名校领导,职能部门领导和干部(见升旗安排表)、轮值学院的师生代表。

(二)海滨校区:1名校领导,轮值学院师生代表。

轮值学院师生包括学院领导、教师、干部和学生。其中,湖光校区海洋广场参加升旗人数最多可容纳3000人(疫情防控期间安排500人),海滨校区共青广场最多可容纳2000人(疫情防控期间安排350人)。

四、仪式流程:出旗、升国旗、奏唱国歌;优秀教师代表发言;合唱校歌。

五、组织实施

(一)机关、教辅、后勤、科研单位:按升旗安排表,组织本部门的领导代表和干部教师代表参加升旗仪式。其中,党委办、校长办负责通知参加湖光校区升旗仪式的校领导;校团委负责对学院升旗活动进行考核、统筹安排湖光校区升旗仪式,收集学院优秀教师、学生代表发言稿,调试音响设备,培训国旗护卫队,组织重大节庆日升旗活动。

(二)学院:负责安排一名院领导主持升旗仪式,组织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参加升旗仪式,对参加师生进行整队,向校团委报备在国旗下发言的优秀教师人选和发言稿。教师的发言稿须于升旗前一周的星期五上午10:00前报校团委备案。参加湖光校区升旗的轮值学院要提前与党委办、校长办确定参加升旗仪式的校领导和职能部门领导名单。

(三)海滨校区的升旗仪式由海滨校区管理委员会统筹协调,海运学院与海洋工程学院轮流负责(包括国旗护卫队的选拔培训、音响设备调试、师生员工的组织等)。轮值学院必须在重大节庆日牵头组织海滨校区两个学院的师生代表举行升旗仪式,原则上每个学院每学期升旗不少于2次(重大节庆日升旗除外),轮值学院应在每次升旗前,与党委办、校长办沟通以确定参加海滨校区升旗仪式的校领导。

(四)为扩大升旗活动覆盖面,结合疫情防控需要,负责升旗活动的校团委、各学院应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模式,组织更多师生参与。

六、工作要求

(一)参加升旗仪式的师生员工应着装整齐,戴口罩,党员须佩戴党徽,团员佩戴团徽,姿态端正,听从指挥,不得在场内吃东西、随意走动、大场喧哗。

(二)参加升旗的师生员工须至少提前5分钟集合完毕,7:00正式开始。举行升国旗活动时,所有参加人员应整齐列队,面向国旗,肃立致敬并唱国歌。

(三)轮值学院应认真遴选优秀教师代表作“国旗下的讲话”。“国旗下的讲话”要简短、主题突出、教育性强。结合本月重大节日、德育主题、历史上的今天、目前发生的重大事件等对全院师生进行思想、学习、生活、工作等方面的教育,时间控制在7分钟以内。发言稿由学院党委负责审核。

(四)升国旗活动是对学生进行集中爱国主义教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形式和重要手段,对进一步增强学生的责任感、使命感,激发学生的爱国热情,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各单位、部门要把活动作为强化师生政治思想引领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认真组织,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

(五)如遇下雨天气或其他不可预测因素,升旗活动顺延一天,轮值学院应及时和党委办、校长办联系以通知参加的校领导和职能部门领导,并准备延后的升旗活动。


                    中共广东海洋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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