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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纪委召开全委(扩大)会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发布者:张德涛发布时间:2020-07-10 16:58浏览次数:

    7月8日上午,学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监察专员彭权群在湖光校区行政楼五楼会议室召开第四届纪委全委会第九次(扩大)会议,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以下简称《政务处分法》)。学校纪委委员、二级纪委(纪检小组)负责人、特约监察员、纪委办监察处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指出,《政务处分法》是首部全面系统规范公职人员政务处分工作的国家法律,是继《监察法》之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又一重要制度成果。这部法律使对公职人员违法行为的政务处分匹配党纪处分、衔接刑事处罚,构筑惩治职务违法的严密法网,发挥党纪与法律的协同作用,对于推进政务处分规范化、法治化,建立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有重要意义。这部法律将法定的监察对象全部纳入政务处分范围,强化了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管理监督。

    会议强调,全校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在学习贯彻《政务处分法》上走在前面、做表率,带头学习、带头遵守、带头维护、带头执行。同时,要加大《政务处分法》的宣传教育力度,不断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和教职员工的法律意识,形成敬畏法律、遵守法律、捍卫法律的良好氛围,促进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坚持道德操守、廉洁从政从教从业,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政治生态。

    会议要求,全校纪检监察干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准确把握《政务处分法》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把《政务处分法》贯彻落实到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各环节,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及要求开展工作,促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水平。要加强对《政务处分法》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严肃追究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监督保障法律在海大落地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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